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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1-456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20 发布日期: 2021-11-20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2026-12-31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公共资源 交易目录 统一登记号: YTCR-2021-0010005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烟政字〔2021〕6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现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三、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和市场规范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目录》的制定、修订等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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