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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3-01015 主题分类: 文化_广电_新闻出版,商贸_海关_旅游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文机关: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文化 旅游 消费 政策措施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烟文旅发〔202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烟台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烟台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和市委促消费十大工程决策部署,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就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提出如下15条措施。

        一、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鼓励各区(市)上半年集中推出100场以上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市级财政安排600万元,市县联动发放1000万元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撬动50亿元以上文旅市场消费。

        二、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10家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市、区两级财政各安排350万元予以补助。

        三、开展文旅主题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山东人游烟台”“烟台人游烟台”活动,深挖省内游和跨省游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客源市场。一季度重点办好“好客山东(烟台)贺年大会”,贯穿春节、元宵等时间节点,开展“卯兔迎新春 烟台过大年”“赶黄河大集 品风物年俗”“冬游烟台惠民季”“冬游烟台·暖冬美食季”等特色文旅主题活动。创新举办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八仙文化旅游节、鲁菜创新大赛等品牌活动。联动省市两级主流媒体,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文旅消费,营造市场氛围、提振市场信心。

        四、培育文化场馆消费新场景。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能,市县两级财政各安排50万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展馆等文化场馆对基本陈列以外的特展项目开展适价有偿观展,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

        五、推进非遗赋能文旅消费。实施“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开设非遗文创推广运营中心,推出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打造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非遗保护传承有力、品牌效应突出、拉动消费成效显着的区市予以补贴。

        六、繁荣文化艺术演出市场。鼓励精品剧目市场化演出,市县两级财政各安排50万元,通过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市、县两级专业艺术院团、优秀社会团体重点剧目展演巡演,支持我市大、中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提升烟台文艺演出整体水平。年内引入芭蕾舞、音乐会等国内外高水平演出60场次以上。

        七、激活旅游景区“二次消费”。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全面优化景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打造“元宇宙”、非遗、购物、演艺、餐饮等体验新场景,鼓励旅游景区做大做强,年内争取新创建2家4A级景区,支持长岛争创国家5A级景区。争取4家景区进入省级资金支持范围,打造智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样板景区。

        八、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紧扣游客群体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消费需求,整合乡村旅游优势资源,深挖民俗文化资源内涵,加快贯通“鲜美田园”示范廊道,策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品牌主题活动,鼓励各地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为乡村旅游热点持续加温。市县两级财政各安排50万元,对20个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支持。

        九、培育文旅消费“网红”载体。在“仙境海岸 鲜美烟台”城市文旅品牌引领下,策划开展“仙境烟台”“人间烟火”两大系列评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全力叫响“仙来神往 人间烟火”文旅目的地新形象。评选推出一批“烟火仙子”,打造“网红”代言人队伍,激活“网红经济”。根据“网红”代言人2023年度原创的文旅主题短视频数量、观看量、转发量、点赞量等指标,综合评选前10位,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

        十、加快国内旅游市场复苏。丰富城市推介主题,活化推广形式,主打海岸、海岛、红酒差异牌,通过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方式,赴沿黄、东北、内蒙、海南等重点客源地组织开展城市文旅营销推广活动。根据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和实际效果,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进行奖补支持。

        十一、筹备重启入境旅游市场。做好入境旅游市场重启准备,着力构建旅游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市游客招徕奖励办法和实际效果,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入境旅游包机、包船、邮轮等进行奖励。

        十二、创新开展海外营销推广行动。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开展“仙境海岸 鲜美烟台”海外营销推广活动。积极联合“世界七大葡萄酒海岸”城市,以及东亚、北欧等地区的国际友好城市,举办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烟台的国际影响力。

        十三、实施文旅企业“暖心”计划。大力帮扶文旅企业纾困解难,着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深入开展“仙境文旅金融惠”专项行动,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年内全市文旅产业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组织举办春季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发动全市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满足各类求职者的就业需求和文旅企业用工需要,方便文旅人才快速就业,提高人才留烟就业比例,解决“招工难”“就业难”的矛盾。面向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领域培养文旅产业实用人才,举办各类培训班,提升文旅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十四、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推进《烟台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突出精细化和个性化旅游服务,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推进“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打造“国家级”导游名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游客权益保护,落实山东省旅游诚信基金先行赔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推进国家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打造2个旅游纠纷仲裁中心、4个分中心、3个巡回站、3个流动岗的四级仲裁体系,不断提升游客在烟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五、完善智慧文旅消费服务平台。突出“智慧”“时尚”“趣味”,以功能性、体验化服务为主线,为用户呈现多样化文旅服务信息,提升“烟台文旅云”用户参与感、获得感、体验感。优化完善展示平台、宣传平台、营销平台,推进文旅资源产品“上云用数赋智”,持续推出直播推广活动,打造烟台永不落幕的云推广中心,为全市文旅企业提供营销宣传服务,开拓营销推广渠道。2023年发布文旅信息突破13万条,用户量突破170万人,访问量突破90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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