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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60F/2023-01395 成文日期: 2023-02-08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3-02-08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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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社区是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帮助服务最基层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均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基层治理,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2022年7月,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烟发〔2022〕9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城市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实地调研,充分听取镇街和社区意见,总结提炼本地社区治理典型经验;另一方面充分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善文件相关内容。《指导意见》先后两轮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建议,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28个部门会签同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提出20项具体措施,涵盖养老托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就业、应急管理、法律治安、物业管理以及重点人群保障等社区服务,全面强化城市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切实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推动全市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实现全人群、全周期、全链条社区治理服务现代化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方面,提出“深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提升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推动社区文化体育服务”“加大社区教育和就业服务”“加强社区应急管理服务”“推进社区法律治安服务”“改进物业管理服务”“强化重点人群保障服务”“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9项措施。要求积极推进社区食堂建设,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等设施“四同步”机制。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社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实施“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推动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

        (二)在加强数字技术支撑方面,提出“统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3项措施。市级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建立全市统一的镇街数据平台和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推动镇街、社区工作有效融合。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推动县级以上数据向基层返还赋能,完善街道(乡镇)与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在区市、街道(乡镇)、社区的多级联动和融合应用。

        (三)在优化社区治理机制方面,提出“推行‘定岗网格’机制”“建立延时服务机制”“落实项目承诺机制”“健全联动服务机制”4项措施。要求每个社区原则上只保留保障日常办公的必要工作人员,其余社区工作者全部常态下沉网格开展服务。全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弹性工时制度,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值机制,方便居民利用工休时间办理事务。社区每年围绕居民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承诺一批为民服务项目,接受居民监督。推广芝罘区“阳光17议”社区协商机制,每月定期(原则上每月17日)开展说事议事活动,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治理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

        (四)在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方面,提出“强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社区减负工作”“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提升社区工作者治理能力”4项措施。要求各级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规范社区挂牌和出具证明工作。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人且每个社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加快配备社区工作者。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支“全岗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三、政策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烟台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624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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