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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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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37060012345370131680681 实施编码:11370600073025049G3370131680681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二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12345370131680681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73025049G337013168068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09(社会事务)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 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 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 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 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 定。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正的内容。 予以受理的,发证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中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 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 不予以受理的,发证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结果,并说明原因。
        环节名称:考试
        办理内容:申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
        办理时限:1年
        办理结果:考试成绩
        环节名称:发证
        办理内容:收到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 2 纸质 非必要
        身份证明 4 0 电子 必要
        学历证明 4 0 电子 必要
        体检报告(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4 0 电子 必要
        1(一)首次取证1、办理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2(二)复审换证,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办理条件(1)年龄不超过65周岁;(2)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未发生责任事故;(3)持证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回答: 不需要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788801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5045投诉室
        信件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5045投诉室
        网络投诉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投诉方式:yt6631597@163.com
        电话咨询方式:0535-6788870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09(社会事务)
        信件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09(社会事务窗口)
        网络咨询方式:点此前往
        邮件咨询方式:ytsspjscfwek@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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