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51370243020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41U3370243020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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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无 | ||
回答: | 无 | ||
问题: | 无 | ||
回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