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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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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37060001008370505018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45907370505018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教育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08370505018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26045907370505018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3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省、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 网办深度
        • 暂无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烟台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11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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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名称:发放
        办理内容: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发放补助生活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放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申请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通过审核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符合残疾学生(儿童)条件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制定机关:教育部
        发布令号(文号): 教基[2017]6号
        具体规定内容: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各省(区、市)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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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2118667
        电话咨询方式:0535-211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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