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01337074400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51123370744003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办理内容: | 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受理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初审符合“”三侨考生“”认定标准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内容: | 申请材料由是市级侨务部门、区市级侨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受理通过符合“三侨考生”身份认定标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对提交材料进行再审查 |
办理时限: | 当场 |
办理结果: | 审批流程全部完成,收到符合“三侨考生”身份认定标准的短信或电话通知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三侨考生身份证明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完整填写表格内容,提交原件扫描件 | ||
归侨学生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中明确注明考生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迁入的(高中阶段才更改为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迁入的除外),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归侨侨眷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无 | |
归侨学生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2)《居民户口簿》中无明确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迁入的,或在高中阶段才更改为本人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迁入的,须提供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确认其本人是归侨身份的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归侨侨眷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无 | |
归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归侨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无 | |
归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2)归侨子女父(母)归侨侨眷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
华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我国驻在华侨定居国的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护照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无 | |
华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2)华侨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上传原件扫描件 | 无 | |
华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3)华侨在国内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请提交原件扫描件 | 无 | |
归侨子女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3)归侨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可以证明与其归侨父(母)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9月通过, 2000年10月修正)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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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2004年6月通过)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0 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录取分数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前往 |
依据名称: |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教招字〔2003〕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引用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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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15〕152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将“三侨考生身份确认”下放至设区的市政府侨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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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什么是三侨考生? | ||
回答: | 是指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三类考生 | ||
问题: | 三侨考生高考优惠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
回答: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简称“三侨考生”)参加高考,总分低于提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提交学校审查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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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