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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001023370717008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433401M7370717008000

        1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60001023370717008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004433401M7370717008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1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市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建立古树名木台账和标记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88号
        • 受理时间
        •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普查、建档、标记
        办理内容: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对古树名木建立台账、档案,明确养护责任、措施;安装标记、标识
        办理时限:普查宜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更新工作台账;各地根据当地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巡查养护
        办理结果: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完成标记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管理养护对象为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城市绿化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100号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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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151712
        电话咨询方式:0535-60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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