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60370706005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837P3370706005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注册账号 |
办理内容: | (1)已经使用过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全国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sdjssc.com),登陆后按照提示完善平台会员信息,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提交审核申请。 (2)首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需注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sdjssc.com)账号,注册时按照提示信息注册平台会员,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选择当地的登记机构提交审核申请。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登记机构登记员根据注册会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填写的信息及附件均正确有效的,予以通过;信息有误或附件有问题的,将做退回处理,由注册会员修改后再次提交。 |
环节名称: | 技术合同登记 |
办理内容: | 已审核通过的会员用户,登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即可使用技术合同相关的功能。打开合同申请功能,按照提示信息录入技术合同登记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审核;提交后可以随时登录平台查看合同审核进度。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登记机构登记员对于待审核的技术合同登记信息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发起合同认定申请;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将退回,由用户修改调整后重新提交审核。 |
环节名称: | 技术合同认定 |
办理内容: | 市级管理机构管理员对于已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申请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审核。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认定通过的将生成电子版的认定证明文件,并且加盖税务统一签发的电子签章。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市级管理机构管理员退回认定结果,由登记机构登记员修改调整后重新发起合同认定申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技术服务合同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开发(合作开发)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转让(技术秘密)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转让(专利权)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 | 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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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财税〔2010〕11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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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财税〔2013〕10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3:“一、2.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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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
发布令号(文号): | 财税〔2016〕3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附件三(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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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为了深化简政放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3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引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附件第3项省科技厅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权力委托托济南、烟台市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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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附件2 第5项省科技厅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委托13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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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技术转让合同提交材料 | ||
回答: | 技术转让合同,需要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转让备 案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如专利(含国 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 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 ||
问题: | 技术进口合同需提交材料 | ||
回答: | 技术进口合同,需上传商务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 记证书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等相关材料原件扫 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 ||
问题: | 政府招标合同需提交材料 | ||
回答: | 需上传中标通知书及技术文件原 件扫描件或图片(不超过 1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