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08370805020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45903370805020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组织推荐) |
办理内容: | 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提交推荐的名单以及主要事迹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或根据组织实施文件要求定) |
办理结果: | 汇总至公示的推荐名单 |
环节名称: | 公示 |
办理内容: | 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汇总后的推荐名单 |
办理时限: | 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
办理结果: |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 |
环节名称: | 推荐 |
办理内容: | 市教育局行文公布名单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领取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表彰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暂无 | 必要 | 无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教育部令第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九条:“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一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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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发〔200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要运用各种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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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是否可以参选 | ||
回答: | 不可以,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二三年级在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