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08371005002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45907371005002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申请 |
办理内容: | 提交申诉书,学校出具的处理、处分决定,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的复查决定书,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提出申诉 |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内容: | (一)符合受理条件的,收到《受理通知书》;(二)不符合受理条件,但经过补正可以克服缺陷的,收到《补正通知书》,需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三)不符合受理条件,且存在无法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收到《不予受理决定》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学生申诉被受理或不予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收到《中职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决定》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学生申诉结束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学生申诉处理申诉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需申诉人本人签章。 | ||
学校作出的处分、处理决定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
申诉人本人身份证明 | 4 | 1 | 纸质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
申诉人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原件、复印件均可,原件接收后不予退还。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二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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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怎么办 | ||
回答: |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想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