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1008372005006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45903372005006000
0次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受理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决定是否受理 |
环节名称: | 办结 |
办理内容: |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答复,形成告知书。 |
办理时限: | 0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向申请人送达告知书。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复印件 | 1 | 暂无 | 必要 | 无 | ||
有效身份证件 | 4 | 0 | 电子 | 必要 |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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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是否可以当场提供? | ||
回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