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000015372036004000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931Y3372036004000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所属部门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类型
        • 承办机构
        • 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参保登记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06000015372036004000
        • 实施编码
        • 11370600MB2854931Y3372036004000
        • 实施主体
        •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42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公示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办理完结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D201、D202医保参保登记窗口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报
        办理内容:单位通过业务窗口或者“烟台市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核定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结果:申报完成
        环节名称:受理、办结
        办理内容:窗口工作人员或智慧医保系统受理并核定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结果:业务办结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缴费单位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核定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单位提交材料后多少日办结
        回答: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6295106
        窗口投诉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312室
        电话咨询方式:0535-6632107
        窗口咨询方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D201、D202医保参保登记窗口
        星星
        评价参与总数 - 查看更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