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3706000015372036011002 实施编码:11370600MB2854931Y3372036011002
0次
到现场次数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临时外出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 |
办理内容: | 参保人可通过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或至经办窗口、“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自助开通”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支付宝“鲁医保”小程序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结果: | 备案信息上传国家异地就医平台 |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医保发〔2021〕46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整合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一)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不再需要证明材料 (一)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以上人员可在各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办理备案;也可通过各市医保官方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网上办、掌上办,以及可通过各市医保部门公布的服务电话、传真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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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是否要备案 | ||
回答: | 不用 |